各学院: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奖励在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一线教师,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改革实践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在我校工作5年(含)以上,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任教师,其职称原则上在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近三年荣获省级一流课程项目、或省级示范课程项目者优选推荐。
3.近三年公开发表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主持编写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或个人荣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推荐。
4.近三年所指导的学生在国家或省(部)级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就业、考研、海外升硕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成绩者优先推荐。
三、人员推荐、评定及公示
采取限额排序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分别为:通识教育学院3人,传媒与艺术学院2人,财经学院3人,信息学院2人。共计10人。
推荐人经学校专家组评定出其中6名教师入选为校级教学名师。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出校级教学名师名单。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奖励
授予“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名师”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的申报教师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申报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以“单位+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联系人:黄君学 手机:17703662882
邮箱:694136620@qq.com
附件:1.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推荐表
2.教学名师申报表(含佐证材料复印件)
3.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学名师评分
教务处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