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性材料质量抽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
本次抽查专家组成,由各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组成。(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10日
三、抽查对象
2021届毕业论文。
四、抽查形式
(一)专家通过维普系统平台进行抽查,由维普提供督导账号(账号待发)。
(二)抽查前,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与教务处共同抽取参加抽查学生信息,按照随机原则从2021届毕业生数据库中抽取。毕业论文的抽查比例为二级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优秀毕业论文必须全部参加抽查),各学院抽查名额如下:
学院 |
毕业生总数 |
人数 |
财经学院 |
827人 |
83人 |
信息学院 |
468人 |
47人 |
通识学院 |
276人 |
28人 |
艺术学院 |
275人 |
28人 |
(三)由教务处将参评专家分组并下达工作任务(下发工作任务表)。
五、工作要求
(一)抽查维普数据库中,毕业论文过程材料的完整性,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
(二)重点查看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检查数据库中的过程性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如毕业论文指导记录的评价与答辩成绩是否相匹配;毕业论文指导与优秀论文是否匹配等。
(三)毕业论文抽查工作由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组长进行抽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质量把控。(见附件1)
(四)各位专家需认真填写《2021届毕业论文过程性材料质量抽查汇总表》(附件2),并且形成抽查总结。本项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门会议进行总结和整改。
附件:
1.哈尔滨广厦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质量抽查工作分组情况表
2.2021届毕业论文质量抽查汇总表
3.2021届论文质量抽查督导账号分配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