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在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具备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需为本科毕业论文;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且指导论文业绩突出;
4.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各学院要按学校要求自行制定评选办法;
5.两位教师同时指导一组毕业生的,按照一位指导教师推荐。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每个专业评选出1名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荣誉证书,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经过各教研室推荐,所在学院内讨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并报学校领导审定。
2.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请表》,格式请见附件。
3.请将申请表于8月30日前报教务处。
4.学校将对推荐人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验收审核。
附件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附件3: 2021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