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推进我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的
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9年立项的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延期结项)进行验收,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2个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延期结项)如下表:
序号 |
专业所属单位 |
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1 |
通识教育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王莫楠 |
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环境设计 |
吕丹丹 |
二、验收程序
(一)专业负责人自评。专业项目组根据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对照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建设评价表(附件1),开展自评,填写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结项验收书(附件2),撰写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提交《哈尔滨广厦学院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查。各专业组自评后,由二级学院对应用型示范专业进行逐项评价。对审查合格的课程,汇总上报学校进行验收。
(三)学校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各应用型示范专业验收材料,听取专业负责人的汇报,对专业建设结项验收情况进行审议,审议结果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向全校公布。
三
(一)所有纸质版报送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哈尔滨广厦学院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结项验收书》、《应用型示范专业结项验收报告》及《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示范专业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佐证材料电子版需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用于核查(可按应用型示范专业佐证材料参考目录(附件6)顺序进行),并提交原件以备待查,结项材料将于专家审核后按要求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19日前统一进行报送教务处,联系人:于潇,邮箱:183461175@qq.com。
附件:
1.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建设评价表
2.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结项验收书
3.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结项验收报告格式要求
4.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5.哈尔滨广厦学院应用型示范专业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6.应用型示范专业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