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任务部署,根据《黑龙江省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实施方(2022—2025年)》要求,我校拟开展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初——6月初,为期一个月左右。
二、活动内容
各教学单位请用好“国家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平台”、“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数字素养与技能专题讲座、主题实践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专任教师开展“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共建共享数字教育培训资源”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教师培训、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引导教师利用平台资源探索教学研究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在教学环节中积极应用数字信息技术;优化数字资源,推动在线课程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助力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面向本科学生,举办数字素养校园行。各教学单位开展以“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教育公开课、数字技术精品课等活动,培养学生数字思维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使学生掌握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操作技能,用于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助力终身学习能力的提高。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阶段:2023年5月初至6月初;
(二)总结阶段:2023年6月。
各教学单位进行全民素质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工作总结,梳理汇总有关影音资料,开展活动成果展示,并于6月1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黄君学
联系电话:17703662882 邮箱:17703662882@163.com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