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班推荐,各二级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初审,现将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若在公示期审查期间无异议,拟评结果将直接生效。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
受理电话:57364270、56862733、85947950
受理邮箱:gsxyxgc@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