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已在市人才服务局存放的流动人员。
2.本科毕业生毕业满一年,大专毕业生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生毕业满五年可以申请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定职只定当年。
取得成人学历的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不予定职或认定,需参加全国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通过者即可取得初级职称证书。
(二)办理流程:
符合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的人员,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到704房间领取定职或认定表。
1.表格正面需本人用蓝、黑色钢笔、碳素笔认真填写,主要工作成就表述清晰,背面基层单位意见一栏,需有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无用人单位不可以申请。
2.交表时需携带二寸照片一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在职证明)。
3.教师系列需持各层级教师资格证。
4.会计系列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受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704房间)
联系电话:4006660581网址:www.hrbrc.com
二、中级职称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局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2.取得初级职称四年以上(除考试专业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直接办理中级职称定职,研究生定职每年两次(6月、12月),申请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继续教育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申报教师系列的需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临床医学、药学专业需持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人才服务局领取;(每年七、八月份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查询领取时间,领表时需携带初级职称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人才服务局培训开发处每年5月份开课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培训时间。
4.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在报材料的前一年11或12月份报名,次年3或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6.《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人才服务局领取;(每年七、八月份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查询领取时间)。
7.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8.相关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通信等专业晋升中级,需参加全国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通过者即可取得中级职称证书。
(三)办理时间:
参加全国考试的专业以网站通知为准;参加评审的专业每年7-10月份,以网站通知为准。
凡从外地调入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存档的流动人员,如申报中级职称,需将初级职称更换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证书,每年两次(6月、12月)。
同级改职人员,需提前一年申请,改职每年两次(6月、12月)。
受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704房间)
联系电话:4006660581网址:www.hrbrc.com
三、高级职称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局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人才服务局领取;(每年七、八月份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查询领取时间,领表时需携带中级职称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具体培训时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4.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外语、计算机合格成绩单原件,在报材料的前一年11或12月份报名,次年3或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6.《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人才服务局领取;(每年七、八月份登录哈尔滨人才网查询领取时间)。
7.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8.相关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三)办理时间:
每年7-10月份,以网站通知为准。
凡从外地调入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存档的流动人员,如申报高级职称,需将中级职称更换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证书,每年两次(6月、12月)。
受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704房间)
联系电话:4006660581网址:www.hrb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