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哈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省即将开展2017年度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由于时间紧急,请即将申报2017年度职称评审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及附件材料,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员部门领导应对其资质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因未能按时进行材料提交而导致不能参加评审,后果由个人承担。
一、申报条件基本要求
1.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人员需2012年之前(包含2012年)取得副高级或中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2013年之前(包含2013年)取得初级职称。
2. 符合《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人(民办)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中第三项“个人所需提供材料”要求。
3. 符合《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附件二)文件相关资质及成果要求(所有成果需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前)。
4. 在我校工作满一年。
5. 2017年度无教学事故,三级评教合格者。
6. 2017年度具有授课任务。
7. 档案存放地为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或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表
三、备注:
1.符合本次申报条件参与评职的教职工请扫码进微信群进行相关的咨询。
2.上述时间节点有变动微信群内通知。
3.联系人:石晶
联系方式:57364268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人(民办)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补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黑龙江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评审标准》
附件三:《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四:《职称材料校内提交目录》
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