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18年度省人才存档初中级定职工作。
一、初级定职改职
(一)申报条件
1. 省人才存档。
2. 在我校工作年满一年以上。
3. 与我校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具有大专学历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本科学历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申报材料
1. 《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一)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教务处签字盖章。
2.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附件二),改职人员填报《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三)。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6.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7.改职人员需提供原职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二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二、中级定职
(一)申报条件
1.省人才存档。
2.在我校工作年满一年以上。
3.与我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二)申报材料
1.《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教务处签字盖章。
2.《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两份(附件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6.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
7. 二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三、申报要求
1.所有附件需自行打印,内容需手写,字迹工整,严禁涂抹。
2.需将材料装档案袋提交,右上角写姓名+申报职称名称
四、时间及疑问咨询
(一)2018年8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主楼1003)
(二)2018省人才初中级定职咨询群二维码
五、附件
附件一:《哈尔滨广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二:《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附件三:《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附件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