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黑龙江省艺术规划办拟于10月初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项鉴定工作,请各有关教学单位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鉴定的组织和前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的提交时间为9月18日-9月25日。
二、相关要求
1.结项材料须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2.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
3.本年度结项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11.41.199.18:81/)进行网上提交。申报人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
4.项目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胶钉成册,送至主楼02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35922824@qq.com。
三、鉴定结项文件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该项目立项评审书复印件;
4.最终成果简介;
5.最终成果复印件;【采用A4纸型,于左侧装订,报送3份并附成果原件1份】。有变更事项的一定要附带变更说明或变更审批表。
联系人及电话:焦森,18604262562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