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哈尔滨市社会科学发展水平,为哈尔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现结合哈尔滨市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力求“高站位、小切口”,助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哈尔滨实践。
二、课题申报
1.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 原则上以《2024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题目》(附件1)为主进行选题,也可结合研究实际自拟题目。已在黑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
三、课题立项
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申报人与哈尔滨市社科联签署课题协议(课题立项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哈尔滨市直单位决策需求,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予延期。
四、课题结项
1.登录“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平台”进行申报课题结项相关材料。结项课题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的对策建议,哈尔滨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哈尔滨市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并拨付课题经费。
2.课题结项时间:8月1日8:00至8月10日24:00,逾期平台自动关闭,未申报结项报告的课题视为不合格。
五、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费,按专家评定结项等级,由市社科联一次性拨付给课题负责人,经费额度根据专项经费拨款情况、课题立项数量等情况确定,共建课题无经费。
六、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将由哈尔滨市社科联印制研究课题汇编、编发《问题与对策》和《哈尔滨社会科学》、智库成果推介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七、相关要求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社科联研究课题资格,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销。
八、课题申报程序相关要求
课题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请申报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请申报人于4月27日14:00前将《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Word版和汇总表(附件4)(注明“2024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姓名”字样)发送至教务处邮箱:919724758@qq.com。逾期不再受理课题申报。
2.接收到盖章通知的课题申报人,携带《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六份到教务处盖章,盖章时间:4月28日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课题申报人盖章后,登录哈尔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hrbskl.gov.cn),选择“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公章的《申报表》扫描文件及Word版。课题平台申报时间:4月29日24:00前申报,逾期平台自动关闭。
地址:主楼209室
教务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