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9] 27号
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 2019 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 35 周岁(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应为 1984 年 6 月 3 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我校部门负责课题申报并组织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推荐课题进行审核。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3.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 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每二级学院限额申报1项,请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择优推荐。我校课题立项受理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主楼216室
联系电话:0451—57350009
电子邮件:1344017539@qq.com
联 系 人:兰磊
附件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格式)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备案课题审定书
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