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9] 22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各二级学院推荐,报送至教育厅择优立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三)根据各二级学院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本次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艺术学院1~2人;财经学院1~2人;管理学院2~3人;信息学院2~3人;通识教育学院3~4人。
(四)申报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纸件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2.一般项目及重点委托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2、1-3、1-4)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汇总表只要电子版)。
3.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均要报送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原件。
自2017年立项至今,研究期限满一年并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5和1-6)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结题验收书(附件1-7)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3.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8)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4.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附件1-9)、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发至联系人邮箱,并报送纸件一式一份。
5.项目负责人应妥善保存项目经费账目和单据。凡申请结题项目(一般/重点)均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10),填报好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联系人:兰磊;联系电话:0451-57350009;电子邮箱:1344017539@qq.com;联系地址:主楼216室)
附件1-1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附件1-2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汇总表
附件1-3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5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附件1-6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附件1-8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单
附件1-10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
哈尔滨广厦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