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发展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是检验考核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毕业生质量和评测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与职责分工
(一)教务处
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宏观管理,包括课题参审、经费审核、主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答辩成绩管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统一印制等。
(二)各二级学院 (专业)
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及总结,指导教师及学生的管理与考评,主持毕业答辩与成绩审核,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上报等。重点抓好开题审查、中期进度检查和验收检查。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辅助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文科≤10人,理工科、艺术类≤9人为宜。
2.各二级学院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按学院规定组织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并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所在学院专业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与困难,认真记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做好中期检查与后期验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提出初步意见,最终综合评阅教师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
4.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一个月,外出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
5.需要在企业或校外其它单位作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但学校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确保论文质量。
(四)学生
1.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必须符合《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2.严格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撰写要求和进度安排,独立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按照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回校接受指导教师面授指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需向指导教师请假,经所在学院院长批准后可采取网络沟通等方式接受教师的指导与检查。
5.毕业论文撰写或设计期间,需要使用学院或所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选题
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数量,不低于专业论文总数的50%。
1.文科、经管类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特点,体现服务于地方经济,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的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其难度要与学生所具有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能相适应,工作量多少要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相匹配。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2.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应属于学生所学或相关专业范围,达到全面训练学生的目的。做工程设计的学生,在做设计期间应完成一个完整过程。完成一个大题目中某一部分的同学应对整个题目有全面的了解,几名学生同做一个题目也要各有侧重,反映出各自的不同。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类型与内容要求
1.经管类和文科类
可以是理论性论文也可以是应用性论文。其论文形式不能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堆砌,应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论点要正确,论据要充分;要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及相应的分析;理论、观点、概念表达要准确、清晰;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
2.理工类
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综合论文。
(1)工程设计类论文(电类)
学生要独立完成工程(或科研)项目中的全部或相对独立的局部设计、安装、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系统电气原理图,或电气控制系统图。并要完成调试实验,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参数指标。
(2)理论研究类
工科原则上不提倡理论研究型论文,对该类论文各教研室要严格把关,选题必须有一定实际意义。论文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本课题的现状和国内外的研究综述,从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
(3)实验研究类
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实验,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实验要有探索性,而不是简单重复工作。论文应包括文献综述、实验数据、结果,讨论与结论等内容。
(4)计算机软件类
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除写出论文之外还要写出软件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格式参照工程设计型论文,并进行程序运行演示及给出运行结果。
3.艺术设计类
学生要独立完成选题项目中的全部或相对独立的局部设计创意、设计构思草图、设计作品效果图,及设计作品制作实物;根据设计作品撰写作品设计说明,应有效阐述选题设计的内容及构思的过程。
三、毕业论文(设计)进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
(一)选题(第七学期8周)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3名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学院院长兼任,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参加答辩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聘任指导教师,指定专人(所在学院院长或专业教研室主任)开设讲座学生统一讲解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各二级学院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展开具体工作。首先,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方向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报所在学院院长审定。其次,将参考题目下发给学生,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组织学生选题。再次,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初步选题研究的范围,确定与选题方向相符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最后,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经指导教师、教研主任审定后,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题目,学院统计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老师一览表》,报教务处。
(二)下达任务及开题(第七学期9-10周)
教师、学生在充分调研、理解毕业论文(设计)目的的基础上开题,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搜集相关资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毕业论文进度安排”一项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制定。
(三)中期检查(第八学期5-8周)
至中期检查前,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学生应向导师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老师进行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批评并督促其改正,直至完成初稿撰写。
第八学期5-6周,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学生在设计工作期间的表现;指导教师是否负责。第八学期7-8周,学校统一抽查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结题验收(第八学期12-13周)
二级学院自行规定学生返校时间,由指导教师与学生面对面指导,反复沟通、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三遍以上直至定稿。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经管类、文科类结题验收在论文定稿前进行,检查要点为: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论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理工类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工作完成后书写论文前进行,检查要点为: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在实习现场检查实验结果或实验演示操作或计算机程序实际运行结果。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文本,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排版打印装订(一式多份,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学生到学校指定连接进行论文查重,查重率低于30%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给出评定成绩。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交各专业教研室,各专业教研室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转给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表》并给出评定成绩。逾期不交者,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14-15周)
1.答辩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建,由3-5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由各二级学院指定秘书,完成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将名单报教务处,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二级学院院长把关聘请,报教务处备案。答辩委员会职责包括:主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定答辩程序;听取学生答辩,提问、质疑、考评答辩学生;评议和给出成绩;总结答辩工作。
2.一个专业可分设几个答辩小组。学生答辩时要出示有关图表、数据或实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包括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答辩环节由答辩小组提出3-4个问题,质疑和考评的内容应侧重于有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重点是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设计思想,关键技术的处理,方案评价,要特别重视设计、论文中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答辩过程要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记录表》。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分成绩(占30%)、评阅人评分成绩(占20% )及答辩小组评分成绩(占50%)综合后以五级分给定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体结构比例控制在优秀15%以下,良好30-35%,中等35-40%,及格10-15%左右,不及格视具体情况而定。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后,需经各二级学院院长按规定严格审核批准,答辩委员会负责填好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教学秘书负责填好本学院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单,与优秀毕业论文(打印稿一份)一并,于答辩结束后两日内报教务处,成绩分布不合规定比例者,教务处不予验收。
5.对成绩较差或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
(六)归档
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由所在学院院长撰写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于答辩结束一周内交教务处存档,并将毕业论文工作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统计指导老师工作量,报教务处。
1.毕业论文(设计)保存
(1)毕业论文(设计)统一装订后,由所在二级学院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交档案馆一份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3)其他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由教研室自行保存。
2.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必须依据学院相关规定分配与使用,不得用于与毕业论文(设计)无关的开支。教务处有权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及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推荐与奖励
1.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后,从毕业论文(设计)中评定毕业生总人数的15%评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3%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哈尔滨广厦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报教务处,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认定。
2.学校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奖,获奖专业及教师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